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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台“集体贪渎立委”全部被判有罪

参考消息网7月7日报道 据台湾“中央社”7月6日报道,台媒台集体贪前民进党民意代表苏震清被控收受太流公司前董事长李恒隆2580万元(1元新台币约合0.23元人民币——本网注)贿款,渎立向台当局经济主管部门就SOGO案施压。委全台北地方法院认为苏震清主动索贿,部被犯案后态度不佳,台媒台集体贪重判有期徒刑10年,渎立褫夺公权5年。委全

太流公司李恒隆涉嫌通过中间人、部被是台媒台集体贪知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克铭等人,行贿民代苏震清、渎立廖国栋(国民党籍)、委全陈超明(国民党籍)、部被前民代徐永明(时代力量籍)等人,台媒台集体贪通过公司法修法或举办公听会等方式,渎立施压经济部门官员撤销太流公司的委全增资登记,企图夺回SOGO经营权。

台北地检署认定,苏震清多次收受李恒隆的现金或支票共2580万元。李恒隆另交付现金或支票共计124万元给苏震清的助理余学洋。

李恒隆在台北地方法院坦承曾经行贿,但苏震清否认犯罪,辩称收受李恒隆的2580万元均为借贷,并已返还2000万元。

台北地方法院认定,苏震清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犯后否认罪行,饰词狡辩,态度不佳,应从重量刑,判处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5年。因苏震清已返还2000万元给李恒隆,酌减犯罪所得为1580万元,宣告没收。

其助理余学洋则被判无罪。

李恒隆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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