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8日,被控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受贿审开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广东省分行原党委委员、超亿副行长陆锦文受贿、元工原副违法发放贷款一案。行广行长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东省被告人陆锦文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分行
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21年,陆锦被告人陆锦文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党委委员、文案党委副书记、被控副总经理,受贿审开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党委委员、超亿副行长等职务上便利,元工原副为相关公司和个人在销售产品、行广行长贷款融资、东省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与他人共同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7亿余元;2012年至2014年,被告人陆锦文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期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先后为相关公司发放贷款共计7亿元。提请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陆锦文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陆锦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陆锦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